2020广州黄埔区招聘4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导语 黄埔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有意者可于8月31日至9月2日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
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9人,另有“一考双录”一般管理序列政府雇员2名。详见下表。
招聘范围: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含当天)至2020年12月31日(含当天)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于2019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符合择业期政策或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9月1日以前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0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还须满足该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身体健康,报考年龄一般在18-3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以上年龄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具体详见原公告附件1《职位表》。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原公告附件1《职位表》。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八)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
报名方式:
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7:00(3个工作日)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上报名”栏目(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他部门印发的专业目录及代码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名称须与职位表及《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其中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即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参考专业目录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考生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践行诚信报考,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和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防疫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20200720).xls
附件3-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发布版).doc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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