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州增城区重点生产企业复产有什么补贴?

导语 广州市增城区发布应对新冠肺炎暖企稳企二十条,支持区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树立信心、共渡难关,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州增城区重点生产企业复产有什么补贴?

  1.复产奖励。对2020年2月10日前复产并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包括防护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医疗器械,下同),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购设备用于扩大生产的,按扣除省市补助后的设备购置金额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租金补贴。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新租赁场地用于扩大生产的,给予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租金100%补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3.用工补贴。支持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紧急组织和招聘员工复产和扩大生产,给予其200元/人·天的用工补贴,最长补贴期限90天;按照政府采购数量确定补贴员工人数,单个企业最多补贴100人。(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4.原料补贴。降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成本,对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采购的原材料价格,比去年同期采购价格高出部分的采购金额,给予2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5.采购补贴。支持区内企业长期采购使用区内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产品,对区内企业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与区内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签订1年采购合同的,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0%给予补贴;签订2年及以上采购合同的,按实际成交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6.经营补贴。对疫情期间正常营业并供应应急保障物资的大型超市门店(2000平米以上),按照季度营业额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其中每一季度营业额8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农业企业,上半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上半年为增城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产生的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物流类企业(不含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

  7.进口补贴。对疫情期间以一般贸易、跨境电商方式进口防控防疫所需的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并协助解决我区疫情防控物资问题的企业,按不超过其进口额的1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

  8.建立防疫物资保障及服务平台。搭建应急物资信息及服务平台,为生产防疫物资企业提供原材料需求、工人招聘信息发布等服务;通过优化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决策功能,增强防疫物资调配能力,积极为区内部分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复工提供防疫物资保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肺炎】可获取确认病例分布小区或场所、获取新型肺炎疫情最新消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