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个税起征点:确定提至5000元 10月1日起实施

导语 新个税法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8月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新个税法规定:

  1、个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2、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3、住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多项支出可抵税;

  4、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新个税法实施后每月将少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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