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起广州提取公积金不用再交复印件 提供材料原件即可

导语 11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的通知》,明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只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只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通知》指出,为方便职工提取、提高工作效率,广州自2017年11月13日起对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予以简化,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提取时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而二次及以上提取仍按现行规定操作,即可依条件通过个人办事大厅、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网上提取申请,或仅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到前台办理。

  ——职工以租房自住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和二次及以上提取均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职工办理提取信息变更时,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附《通知》原文: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方便职工提取、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积金提取要件材料予以简化,具体事项如下:

  一、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提取时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二次及以上提取仍按现行规定操作,即可依条件通过个人办事大厅、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网上提取申请,或仅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至前台办理。

  二、职工以租房自住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和二次及以上提取均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三、职工办理提取信息变更时,不再需要提供要件材料的复印件,仅需提供要件材料的原件即可。

  以上规定自2017年11月13日起实施,简化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要件材料请详见我中心网站《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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