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购升级:单身限购1套 连续缴纳社保3年变5年

导语  17日晚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一起来看看。

  据广州市政府网站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通知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通知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此外,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通知还要求,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通知称,将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以上政策规定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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