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广州居住证可参加免费孕检
导语 《广州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昨日印发并实施。
《广州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昨日印发并实施。
根据《办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生育政策且计划怀孕的夫妇。2.夫妇双方或一方的户籍在本市;或夫妇双方户籍在本市以外,但双方均已领取本市居住证、纳入现居住地(街镇)计生服务管理并在本市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
为目标人群提供免费孕前检查服务包括: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重复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内容的其他检查,费用由个人自付。
需要提醒的是,免费孕检的原则之一是“知情自愿”,充分尊重和维护个人知情权、隐私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当事人检查结果。因此,目标人群须签订知情同意书,在充分了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作用和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自愿、择时接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