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一、 城镇职工医保卡
(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
1. 核对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资料有误,单位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请尽快到办理参保手续的地税部门变更;已缴满10年医保费的退休人员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需更改资料的,先告知所属单位或退管办(所),再由单位或退管办(所)经办人到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 尽快修改密码。可在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或其多媒体查询机、ATM 机上修改密码。
(二)医保卡的使用
1.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2. 就医、配(购)药、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医保卡。
3.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均可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在此期间,可暂凭银行开具的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就医手续。
银行服务电话:
中国光大银行:95595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广州银行(原广州市商业银行):96699
4.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从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每月18日后参保人员可持卡到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动柜员机、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或通过制卡银行的服务电话对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情况进行查询。
参加住院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无资金划入医保卡中。
5.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广应用社保(市民)卡的要求,我市将分批组织医疗保险参保人申(换)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及老年人社保卡(简称“社保卡”)。社保卡是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电子凭证,已具备医保功能的社保卡将代替原医保卡,医疗保险相关就医流程、就医手续保持不变。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电话:83366288。
(三)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
(一)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二)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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