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 项目 |
再就业优惠证 |
办理出租屋管理及代征房地产税 |
办理 时间 |
星期一、二下午2:00~~5:00(开会、学习除外)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45 下午2:00~5:00 |
办证 条件 |
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广州市城镇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社会救济领取证》,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
本辖区内的个人(包括国内居民、外籍个人)出租自有房产 |
证明 材料 |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 印件、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 |
1.房产证或预售房契约。 |
2本人《失业证》或《下岗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2.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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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主身份证或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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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理委托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商铺部份纳税人需持<<荔湾区人个房产涉税事核准书项 |
申请 程序 |
填写《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一式三份。 |
纳税人持以上证件填写《广州市荔湾区个人出租屋纳税申报》3份(在中心领取),中心收取资料、列册登记、并核定税款、代征税款,有中心开具完税证交纳税人。 |
收费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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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每月应交税金=出租建筑面积*单位面积计税月租金标准*税率商用:每月应交税金=核定月计税金额*税率每月应交土地使用税=土地建筑面积/层数*年单位面积适用税额/12个月。 |
办理 时间 |
十五天左右。 |
半个工作日内。 |
电话 |
86433431 |
地址 |
流花路中展里72号二楼 |
备注 |
1、联系方式应写明: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
2、办理时间应写明:几点到几点星期六、日是否休息; |
3、证明材料应:分条例清 |
4、办理时限应写明:办理某项业务需要多少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