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昌华街社区服务中心简介与服务指南

办证
项目
再就业优惠证
民政业务
办理出租屋管理及代征房地产税
民政业务
办理
时间
星期一、二下午2:00~~5:00(开会、学习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45 下午2:00~5:00
办证
条件
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广州市城镇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社会救济领取证》,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本辖区内的个人(包括国内居民、外籍个人)出租自有房产
证明
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 印件、小一寸免冠近照2张。 1.房产证或预售房契约。
2本人《失业证》或《下岗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合同。
3.业主身份证或护照。
4.代理委托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商铺部份纳税人需持<<荔湾区人个房产涉税事核准书项
申请
程序
填写《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一式三份。 纳税人持以上证件填写《广州市荔湾区个人出租屋纳税申报》3份(在中心领取),中心收取资料、列册登记、并核定税款、代征税款,有中心开具完税证交纳税人。
收费
标准
住宅:每月应交税金=出租建筑面积*单位面积计税月租金标准*税率商用:每月应交税金=核定月计税金额*税率每月应交土地使用税=土地建筑面积/层数*年单位面积适用税额/12个月。
办理
时间
十五天左右。 半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 练红缨
电话 81197080
地址 荔枝湾路自编28号之一二楼
备注 1、联系方式应写明: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2、办理时间应写明:几点到几点星期六、日是否休息;
3、证明材料应:分条例清
4、办理时限应写明:办理某项业务需要多少工作日

  联系方式

  地址:龙津西逢源南63号   联系电话:8170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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