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集体户口怎样转为独立户口

导语 在广州买了房产后,随时可以方便的办理市内迁移,将户口从人才市场集体户口迁到房产地址,成为独立户口,不受任何限制了。

  一、申办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人员(除学校学生集体户口外),可办理户口市内迁移。

  1.迁入本人合法住宅房屋地址。

  2.投靠直系亲属,迁入其合法住宅房屋地址,或迁入其家庭户内。

  二、需审核的材料

  除需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不同申办条件审核下列有关材料:

  1.符合申办条件第1项的,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入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入户地址的居民户口簿。

  2.符合申办条件第2项的,亲属关系材料(结婚证、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户口簿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入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入户地址的居民户口簿。

  三、注意事项

  1.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现场办理需通过网上预约(可选择扫描右下角二维码进入“市内迁移”事项,或可通过①广州金盾网 http://gaj.gz.gov.cn//;②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后,符合申办条件第1、2、3、4项的在入户地公安机关一次性办结,而符合申办条件第5项的则在被收养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经核准后,再次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收养人及收养人的户口簿到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

  2.户口申办和迁移应由申请人(未成年的由监护人,含户主内多人迁移的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户内成员)到公安机关办理,办理前请在“粤省事”确认以上审核材料是否具备可正确调取的电子证照,无电子证照的需提供相应材料原件验核。经核准,入户登记时须对居民户口簿原件进行缴销及登记。

  3.申办条件之外的其他情形,应到所在户籍办理窗口咨询,由窗口工作人员解答指引。

  咨询电话:12345 投诉电话: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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