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 开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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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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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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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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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属性: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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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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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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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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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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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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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业营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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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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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核准-发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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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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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费依据: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和《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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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及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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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除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决定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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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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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
1.《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出资人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出资人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
4.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营业单位的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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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书
(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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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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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20599-1 38920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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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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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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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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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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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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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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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93082,85596566-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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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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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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