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明确:身份证丢失无须再办理挂失

  补办证件花三月

  无证期间不方便

  刘先生是深圳市某工程咨询公司的职员,去年4月,他跟同事下班后出去吃饭,回来之后发现身份证不见了,刘先生是东莞人,按规定,他需回到户籍所在地补办新身份证,而派出所周末不上班,于是,刘先生特意向公司请了一个下午假,回到东莞之后,工作人员告诉他,补办新身份证需先挂失,但挂失当天不能申请补办,刘先生后返回深圳,之后再在公司请假回去补办,3个月后才拿到新身份证。在这身份证丢失的三个多月中,刚好公司要为职员办理银行卡,而刘先生因为没身份证只能推迟办卡时间。有一次刘先生从东莞回深圳过关的时候,刚好遇到边检人员在检查证件,他也差点因为没身份证而回不了深圳工作,但幸亏他的社保卡起了作用证明了他的身份。

  □律师说法

  被冒用后只能通过诉讼免责

  市民仍须小心保管身份证防止冒用

  “虽然公安部有明确的答复,身份证被冒用后可以免责。但免责还是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通过法庭查清冒用情况,才能免责。”金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张兴彬表示,市民还须小心保管自己的身份证。

  张兴彬表示,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遗失后,补领时是否需要挂失、登报声明,未作出规定,以致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要求。公安部的这个答复,在全国统一了身份证遗失后的补办程序,既方便了广大群众、节省了费用支出,同时也为各地公安机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身份证丢失后被冒用不担责,其实没什么新意。”张兴彬说,即使公安部不作出这样的答复,被冒用者依法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只不过被冒用者往往都会因他人的冒用而卷入诉讼,最后只得通过法庭查明冒用的情况后,方能免责。公安部的这个答复无法解决被冒用者可能面临的官司,所以被冒用者并不能高枕无忧,我们每个人仍然须和从前一样小心保管自己的身份证。

  张兴彬还提醒广大市民,在生活和工作中,如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养成在复印件上注明适用范围和权限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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