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应缴交的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按统一格式填写,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 申请人式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2) 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机关对该组织成立时的批复; 三、 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 其它必要的证据材料。 备注:申请书用黑色签字笔或墨水笔填写,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复印件必须带原件来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