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好消息!自2025年12月1日起,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迎来新变化!生育津贴由参保职工本人申请,直接发放至个人,无需再通过用人单位申请!申请指南见正文!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要求,自2025年12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依职工本人申请,直接发放至个人。
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符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条件,且2025年12月1日后分娩、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按规定由职工本人申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所需材料
病历资料:
职工住院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的,提供医疗机构盖章的出院记录;
职工门诊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的,提供相应的门诊病历。
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流产,申请生育津贴的,应提供含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信息采集表》:
*(2024.11启用)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为准

示例样本:

图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入口
参保职工可选择线上或现场两种方式办理生育津贴支付业务。
线上办理
参保职工可通过“穗好办”App或小程序、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生育津贴支付”功能办理生育津贴业务。
广州市生育津贴支付业务可全程在线办理,参保职工无需前往现场递送材料或进行查询。
现场办理
广州市各医保分中心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以“穗好办”小程序或APP为例:
(相关界面显示仅供参考,请以实际系统显示为准)
1.打开穗好办APP。
2.搜索“生育津贴”。

图源:广州医保 穗好办
3.进入生育津贴办理界面,填写资料。
注意:银行账号信息非常重要,请务必填写准确!

4.完成《信息采集表》上传。
(1)下列参保人通过穗好办APP申请生育津贴,系统可自动生成《信息采集表》电子表单,无需上传纸质表单。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
2025年12月1日后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的职工。





(2)参保人通过穗好办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生育津贴,或2025年11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的职工通过穗好办APP申请生育津贴,仍需上传纸质表单。
5.上传病历资料。

6.办理完成。

业务进度查询与回执打印
1.参保职工可通过“穗好办”App或小程序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与生育津贴拨付情况。
2.参保单位可通过“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查询其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情况。
注意事项
(一)参保单位应定期通过“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查询其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并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支付职工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的工资。
(二)参保单位作为参保职工生育津贴与工资核算责任主体,应做好参保职工原工资标准与生育津贴的衔接,结合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情况,对已支付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工资进行冲减核算。其中,生育津贴低于参保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参保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予以补足。
(三)参保职工2025年11月30日(含当日)前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按原渠道发放。
(四)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生育津贴相关政策与操作指引。
1.广州医保AI智能咨询服务平台: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互动—AI智能咨询,获取AI智能咨询服务。
2.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20)12345。
3.亲临广州市各医保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