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3日举行。考生可于2025年9月8日10:00起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
广州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3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将考前重要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生可于2025年9月8日10:00起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各考点已陆续推送考点考试安排,请考生扫码关注所在考点二维码(详见附件1),获取考场分布图、考试入场流程等信息,以便顺利抵达考场。
二、带齐“两证”
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以及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若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除原在线打印内容以外的文字。
三、备好考试用品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可佩戴不具备电子存储通信功能的机械表或石英表参加考试。入场继续启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尽量不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点;严禁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封闭区;考点只负责给考生提供物品存放处,不负责物品保管,出现丢失、错拿、忘拿等情况由考生负责。
四、积极配合入场检查
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智能安检门安检和人工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请考生提前熟悉赴考路线,预留充足时间,积极配合安检工作,避免考前集中安检造成拥堵,耽误入场考试。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照相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为节省安检时间,建议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着装也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因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方便监考员核查。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携带违禁物品,将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严格遵守考试指令
考生作答前要仔细阅读试卷、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认真填写试卷、答题卡上的姓名、座位号、准考证号等信息,抄写“诚信考试、从我做起”承诺语,在答题卡“条形码区”粘贴好条形码。考生须听清各项考试指令,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双手放下,继续答题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六、严守考试纪律
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考生,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以上提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祝大家考试顺利!
附件
1.广州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指引
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须知
附件1
广州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指引
白云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
地址:广州市广花一路599号
2.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同和校区)
地址:广州大道北同和握山北东街五巷16号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
4.广东白云学院钟落潭校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九佛西路280号
5.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从九路1038号
6.广州理工学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三路638号
7.广州市培英中学云城校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云城西路1151号
从化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螯大道东772号
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
番禺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州大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官网
2.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
3.广州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良路1342号(东门)
海珠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州市南武中学(岭画校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玫瑰二街12号
2.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怡乐校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52号(东南门进入)
3.广州市第二十六中学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小港路119号
4.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校本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01号
5.广州市江南外国语学校(北校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466号
6.广州市九十七中学(江南新苑校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东横街12号
7.广州市聚德中学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大塘小区聚德路9号11号
花都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州工商学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海布光明路5号
2.广东培正学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培正路53号
3.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芙蓉大道新花路6号
4.广州市华风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121号
黄埔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风信路10号西侧60米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东门
2.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北师大二综路1号
3.广州市黄埔区玉岩实验学校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迳头路65号
荔湾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54号
2.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津园)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西路恩洲大巷66号
南沙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初中部)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中路91号
天河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林和校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沾益直街121号
2.私立华联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合景路99号
3.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5.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燕岭校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
6.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660号
越秀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东华侨中学(起义路校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起义路158号
2.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瑞兴新街7号
3.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下塘西校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41号
4.广州市第十中学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维新横路素波巷30号
增城区考点名称、地址及微信公众号
1.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科教大道110号
2.广州华商学院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华商路1号
3.增城中学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城大道420号
4.广州市增城区第二中学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150号
附件2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监考员核对。
(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对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六)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七)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八)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九)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