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未婚生育子女后补办结婚证后能否满足生育政策要求?
导语 随着社会婚恋观的发展,存在很多未婚生育的孩子。一般来说,孩子出生后进行生育登记的,而这些父母没结婚就已经出生的新生儿登记吗?
未婚生育子女后,补办结婚证后能否满足生育政策要求?
答: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里法规条款适用的主体是夫妻,未婚生育后再补领结婚证属非婚生育,不符合我省计生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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