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指引
导语 为进一步做好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现就其入学工作指引如下。
入学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花都区每年在保障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需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监护人可按照“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适合的途径接受义务教育(见附件1):
(一)保障性入学。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符合本区保障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市、区政策性照顾具体类型和条件参照当年《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及相关文件。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报名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可参照当年发布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的最新招生公告,审核通过后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二)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入学。
属于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学,但会存在供需矛盾,原则上需参加积分制入学。
(三)积分制入学。
对于不符合“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或母(含其他监护人、适龄子女本人)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完成积分核定的,监护人可通过积分制入学的方式为随迁子女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见附件2),我区为达到当年规定分值条件者安排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积分制入学条件
申请人申请花都区积分制入学的条件是:
①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②持有现居住地址在花都区内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稳定就业(创业)、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或随迁子女的小学学籍(即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随迁子女)任何一项发生地在花都区。
根据《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防范危害公共安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子女入学。
2.积分制入学申请年级
除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外,对申请积分制入学的适龄随迁子女,目前只开放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入学申请,一年级必须2024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读过一年级、未建立全国学籍;当年8月31日年满7周岁或以上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一年级,监护人不需提供延缓入学材料。七年级必须为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3.积分制入学申请时间
2024年花都区申请积分制入学流程(见附件3)如下:
(1)4月10日18:00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提交积分申请或提出积分调整、积分异议,并到居住证所属镇街积分制窗口提交原件(见附件2-4)。
(2)5月5日前,登录“信息系统”进行积分确认。确认积分不等同于完成积分制入学报名。
(3)5月6日9:00-5月17日17:00,登录“信息系统”点击“积分制入学申请”模块申请报名。
(4)6月,公示积分制入学申请人积分和排名,公布可提供学位。
(5)6月24日9:00-6月27日17:00,登录“信息系统”填报志愿。
(6)7月,公布录取结果,报到注册。
4.积分制入学电脑派位
区教育局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一年级或七年级学位的学校名称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申请人可选择花都城区(4个街道)或6个镇其中之一作为申请入学地,并在选定的入学地内填报1-4个志愿学校。根据入学申请人最终所得积分高低排序安排学位。若出现入学申请人积分相同的,累计持有居住证天数多的排前。持花都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每满一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加10分,最多加30分。
5.注意事项
(1)凡不按照本指引公布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报到注册的,均视作放弃资格,来穗部门不再接受其积分制入学申请,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学校学位。
(2)按积分排序获得学位的,须按时报到注册,提交相关资料供学校审核;若以配偶方进行入学申请,监护人报到注册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
报到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入学人和申请人身份证(若入学人未办理身份证,户口簿上有身份证号码即可)、户口簿、入学人出生证,如申请人因事不能前往报到注册,可由配偶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关系证明办理。
②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须提交目前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国网学籍信息表,经在读学校盖章,现场查验审核收取。
(3)申请人需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报到注册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验,提交证件复印件,否则申请人积分项无效。
(4)为保障更多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穗人员在申请保障性入学或积分制入学仅能选取一种入学途径,如同时申请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的,在积分制入学派位前将进行查重,原则上按保障性入学优先录取。
(四)自主报读民办学校。 对于不符合保障性入学条件和积分制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自主申请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选择报读花都区内民办学校的,需凭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进行网上报名。招生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具体招生要求按本区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执行。
重要声明
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制入学,均为个人自愿行为。可提供学位不能确保满足所有获得积分者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需求。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正常积分制入学秩序的,花都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和花都区教育局将其列入本区积分制入学失信名单。
本工作指引解释权属花都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和花都区教育局,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根据实际评估修订。
附件:
1.2024年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途径
2.2024年花都区积分制入学分值表
3.2024年花都区申请积分制入学流程图
4.镇街来穗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区职能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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