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于对酒驾行为如何记分?

导语 酒驾作为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已经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那么,广州对于对酒驾行为如何记分?

  酒驾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公安部162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知识科普

  酒驾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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