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萝岗和苑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租后管理的通知

导语 7月31日,黄埔公布《关于加强萝岗和苑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租后管理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图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各承租单位:

  近期,我局通过对萝岗和苑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进行入户抽查及群众反映中,发现个别承租单位将房屋配租给本单位不符合条件的员工居住、部分房屋空置 6个月或以上未使用等违规承租情况,我局已对涉事单位进行约谈并予以严厉处理,取消单位承租资格并收回房屋。请各承租单位引以为戒,加强对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租后管理工作,做到自查自纠。如出现上述情况及违反我区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政策内容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理。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公租房使用情况巡查频率,加大政策宣传和惩戒力度,确保公租房依法合规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关于加强萝岗和苑单位整体租赁公租房租后管理的通知.pdf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X】获广州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续租指南(入口/流程/材料)、续租申请表下载入口、房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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