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

导语 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

  广州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

  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第八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 第十八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失业金】获广州失业金每月签到(资格核对)入口+流程、申领/停领入口、失业金标准、申领指南。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