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人才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2022年1-6月)

导语 2022年1月-6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津贴申报对象为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持有A证、B证且未享受安家费的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

  ▶适用范围

  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组通〔2018〕122号)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持有A证、B证且未享受安家费的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

  ▶申报条件

  (一)人才证书颁发之日起,因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行业论坛等大型公开交流活动而发生实际支出的,可申请人才津贴中的交流津贴;

  (二)人才证书颁发之日起,因创新创业过程中参加学习和培训等活动而发生实际支出的,可申请人才津贴中的学习津贴;

  (三)人才证书颁发之日起,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商业性医疗保险(须为单一保单单一险种,且不含储蓄型年金、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护理型保险等险种)的,可申请人才津贴中的医疗津贴;

  (四)人才证书颁发之日起,可申请人才津贴中的交通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黄埔人才】可获黄埔人才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指南、人才绿卡、人才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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