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要求是什么?

导语 广州办理产前检查费用支付业务,需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条件,在待遇期间可申请办理,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生育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要求

  1.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经备案后在广东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在异地发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刷卡结算产前检查费用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办理产前检查费用支付业务。

  享受生育保险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例:赵女士2021年10月办理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选择产检分娩就医地为湖南省xx市,2021年12月1日赵女士在湖南省xx市分娩,赵女士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即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办理产前检查费用支付业务,申请报销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获广州生育医疗费报销办理指南、零星报销办理指南/入口、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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