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未就业配偶在异地产生的生育医疗费能报销吗?

导语 广州未就业配偶在异地产生的生育医疗费可以报销,只需符合报销条件和范围即可,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可以报销,但需符合报销条件和报销范围。

  报销条件及范围

  1.经批准在异地就医,或本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医疗费用;

  2.未就业配偶已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发生在非产前检查选定医疗机构的分娩、终止妊娠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3.其他符合规定情形发生的,未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处理的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方式

  参保人与未就业配偶需先自费结清,然后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零星报销,相关报销金额将在审核结算后打入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注意:

  零星报销详细办理流程,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搜索“产前检查费支付”或“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点击“广州市”,选择事项名称进行查询,查询后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获广州生育医疗费报销办理指南、零星报销办理指南/入口、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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