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后42天检查生育保险能报销吗?

导语 广州产后42天,回医院检查,不属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不能够报销,详情可查看正文。

  在广州,产后42天回医院检查,生育保险不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费用

  1.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获广州生育医疗费报销办理指南、零星报销办理指南/入口、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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