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导语 广州生育津贴申请时间,需在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期间,2021年10月1日后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可在3年内办理,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生育津贴申领时间:
1.2021年10月1日后已分娩或终止妊娠
①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②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③地级以上市规定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育津贴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2.2021年10月1日前已分娩或终止妊娠
①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以下统称参保人)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②参保人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③参保人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获广州生育津贴网上办理入口+流程、办理进度查询、计算公式、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