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职工产假天数
导语 广州女职工产假可按照生产和流产分为两大类,顺产的,产假9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女职工生育假期
1.生产
①顺产的,98天;
②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
③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④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流产
①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②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③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④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注意:
1.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2.国家、省、市对生育休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作出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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