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延期公告全文
导语 12月28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延期公告》,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将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延期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专项行动延续期间,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需在补贴期限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补贴申请提交日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逾期申请不予补贴。其他事项仍按《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公告》《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广车型名单和经销商网点名录的公告》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
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购车补贴申请指南
具备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推广车型,按以下指南申请补贴。
一、申请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三)新车购车合同;
(四)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在广东省营业网点开户的银行储蓄卡。
二、办理流程
(一)查询是否属于补贴对象。
1.持有本省车牌号的消费者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首次登录“粤省事”的,需要按照指引进行实名注册)。
2.在“粤省事”滚动栏目或“特色专题”中进入“汽车以旧换新”栏目(官方唯一查询渠道),查询是否属于补贴对象范围。如属于补贴对象,即可参照指引转出或报废本人名下车辆。
(二)转出或报废本人名下车辆。
3.补贴对象转出本人名下车辆的,须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车管部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发票请拍照留存并保存好复印件。
报废本人名下车辆的,须到省内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报废,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栏目查询。
4.补贴对象在车管部门完成转出或报废登记5个工作日后,在“粤省事”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栏目中获取校验码。校验码仅限本人使用,购车时须向汽车经销商出示该校验码。
(三)购车并进行补贴申请预登记。
5.补贴对象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栏目查询“广东省2021年汽车以旧换新推广车型”和参与汽车以旧换新的经销商名单。到店购车时,请与汽车经销商确认补贴政策是否在实施。
6.补贴对象购置新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于当日督促并配合汽车经销商在“汽车以旧换新”登记审核系统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以及购买新车有关资料,完成补贴申请预登记。补贴对象可在“粤省事”中查询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填报,如有错误应及时反馈经销商进行修改。
(四)上牌并正式提交补贴申请。
7.补贴对象在省内车管部门以本人身份完成上牌手续,取得车辆行驶证,5个工作日后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栏目,填写车牌号、本人收款银行账户、开户行等信息,上传车辆行驶证、银行卡照片,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补贴申请。
(五)查收补贴资金。
8.补贴对象在补贴申请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栏目查询补贴申请审核、补贴发放等状态。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将发放至所填银行账户;15个工作日后未收到补贴资金的,请咨询汽车经销商。如因账户异常无法收款,请联系经销商并提供本人正常账号信息,由系统后台进行更新。
三、注意事项
(一)补贴对象提交的二手车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购车合同、新车发票、车辆行驶证、银行卡均应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二)因车辆转出(报废)、购车、提车需要一定时间,请确保取得新车发票的时间在政策有效期内,避免发票时间超过政策截止时间无法享受补贴。
(三)补贴对象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一旦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确保银行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便于补贴资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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