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候开始涨?

导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起。

  ➤调整时间:2025年3月1日起

  ➤调整幅度: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由2300元/月调整为2500元/月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2.2/小时调整为23.7/小时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基础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额度

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5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52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3.7元/小时;

二类标准调整为208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8元/小时;

三类标准调整为18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四类标准调整为175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4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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