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二胎产假多少天?

导语 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州生育二胎产假为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等特殊情况另加、另算。

  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广州生育二胎产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假期:

生产情况 产假天数
顺产的
98天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
另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
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 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 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 4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 75天
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计划生育手术
休假天数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2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 3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 30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 10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另外,广东省现阶段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推荐阅读:广东出台三孩生育政策(附生育登记和生育假期)

  >>推荐阅读:最新广州产假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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