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房租办理材料

导语 广州试点按月还房租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身份证、《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租授权、承诺书(试点版)》。

  1.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2.《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租授权、承诺书(试点版)》;

  3.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

  1.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含续租、租金、定期转账日期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在约定转账日前3个工作日持身份证明原件前往指定银行网点办理提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租授权、承诺书(试点版)》。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住房公积金按月支付租金同时终止。

  2.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需在约定转账日前3个工作日持身份证明原件前往指定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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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提取公积金按月还房租办理指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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