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1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资助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资助分为第一类资助对象和第二类资助对象,满足条件即可申请资助。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正文。

  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服务对象可申请政府服务资助:

  (一)第一类资助对象

  1.散居特困供养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3类人员中失能的;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等4类人员中独居或者仅与持证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

  4.曾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中失能的;

  5.100周岁及以上的;

  6.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

  (二)第二类资助对象

  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且自愿负担一半费用的下列失能老年人:

  1.80周岁及以上的;

  2.纯老家庭(含孤寡、独居)人员。

  备注: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可以自费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推荐阅读:

  >>2021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全文

  >>2021广州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指南(附入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家养老】可获2021广州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入口、申请指南、居家养老服务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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