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南沙区博士后新设站(基地)资助申报指南

导语 南沙区博士后新设站(基地)资助于2021年8月16日至9月15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

  对南沙区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区财政给予每站30万元的配套资助;

  对南沙区新设立的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区财政给予每基地10万元的配套资助;

  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工作站的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新设站(基地)资助由设站(基地)单位申请、管理和使用,用于科研设备采购、科研会议、聘用科研人员、科研场地及其他科研费用,单独立账,专款专用。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经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

  ➤申请时间

  1、集中申报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

  2、系统申报截至时间

  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24时

  3、递交纸质材料时间

  系统预审通过后请于2021年9月15日前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未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申请材料

  1.《南沙区博士后新设站(基地)资助申请表》(点击下载,下载后见文档第4页);

  2.批准设站或设立基地的证明;

  3.设站(基地)单位注册登记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请按照项目类型在办理申请审批时一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工作站(基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申请入口

  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s://qiye.gzns.gov.cn/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申请人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务服务中心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并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助资金。

  (四)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对手续齐全的予以办理资金拨付。

  ➤受理地点和受理时间

  受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受理窗口: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 3-8 号窗口

  联系电话:22210855

  邮箱:nanshazcdx@qq.com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

  联系电话:39053851

  联系邮箱:nsqrcj@126.com

  ➤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组织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南沙人才】可获取南沙区人才补贴申报入口、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流程)、补贴标准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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