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南沙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标准(第二次发放申请)

导语 南沙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本科学位2万元/人,硕士学位4万元/人,博士学位6万元/人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9月2日开展2020年度南沙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第二次发放申请)的兑现工作。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第二次发放申请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日-9月30日。

  ➤补贴标准

  (一)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的人员2万元/人

  (二)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的人员4万元/人

  (三)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的人员6万元/人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指主管税务机关,下同)及统计关系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法人单位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南沙区领取营业执照且有独立场所,以分支机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并且依法向南沙区纳税,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的,视同法人单位处理。

  3.经营范围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二)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2020年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首次申请)。

  2.户籍仍在南沙区(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3.申报时须为申报单位在职员工。

  4.自2020年8月至申报时,在南沙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代缴情况)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南沙人才】可获取南沙区人才补贴申报入口、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流程)、补贴标准等消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