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导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办人点击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办”按钮后登录,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受理部门对申办人网上提交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情况复杂的,在法定办结时限内作出决定。

  3.办结:短信通知申办人带齐需核验的申办材料实物原件到窗口提交核验或邮寄材料原件提交核验,交验材料与网上提交电子版相符当场给予核定单或邮寄核定单及返还材料原件。(仅支持通过邮政收件、寄件,邮寄费用为申请人自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养老】可获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缴费入口、参保指南、城乡养老保险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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