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标准一览

导语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广州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标准:

生育一次性加发
失业保险金
条件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出院小结。
标准 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3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广州失业保险金标准:本市最低工资标准×90%

  拓展信息:

  稳定就业后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条件 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重新就业后与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广东省外重新就业并参保的,需提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劳动合同签订后满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历史明细。
标准 已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发。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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