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低保家庭财产核定范围和计算方法

导语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房屋、机动车辆等。其中,仅有一套用于自住的房屋不计入申请人家庭财产核定范围。

  家庭财产核定范围: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和有价证券等;

  (二)房屋;

  (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

  (四)债权;

  (五)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计入申请人家庭财产核定范围:

  (一)仅有一套用于自住的房屋;

  (二)仅有一艘用于居住的船舶;

  (三)已报废或已达报废年限且不能使用的机动车;

  (四)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计入家庭财产的其他财产。

  家庭财产计算方法:

  拥有房屋产权的,应当提供房产证(包括宅基地证),如果申请家庭仅有一套用于自住的房屋,不计入财产范围;如果申请人除自住房屋以外,还拥有其他的房屋产权或不完全产权的,其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按市值估价计算。机动车则不包括残疾人代步车、电瓶车、摩托车。有价证券债券、股票、基金等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发生时的市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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