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启动港澳籍同胞新冠疫苗接种(附预约接种指南)

导语 4月12日起,广州市启动在穗港澳同胞适龄人群接种国产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符合条件的人群可以预约接种新冠疫苗。

  根据“知情、自愿、自费、风险自担”原则,广东省启动了在粤外籍人士适龄人群国产新冠病毒疫苗(上市阶段)接种工作,4月12日起可预约。

  一、免费接种对象

  根据现阶段国家政策规定,在广东省内年龄18周岁至59周岁,以及部分60周岁以上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港澳同胞,按照本人“知情、自愿”原则,凭内地公安部门制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内地医保参保凭证,免费接种疫苗;

  在省内各类学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籍师生,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免费疫苗接种。

  二、自费接种对象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内地港澳同胞,自费接种疫苗,费用为100元/剂次。

  注:参加接种的港澳同胞接种保障政策和措施与广州市居民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三、接种地点

  广州市在粤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新冠病毒疫苗首批定点接种点名单:

  四、接种流程

  1、网上预约,预约入口为“粤健通”微信小程序。

  2、接种预约:在“粤健通”微信小程序的预约页面,受种者填写本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工作机构、现住地址、参保信息等。预约完成后,生成预约二维码,收到预约结果提醒短信。

  3、现场接种:受种者凭短信确认通知和预约二维码在指定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凭证前往接种点。接种前,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告知健康状况,由现场医务人员做好知情告知、信息登记、签署《知情同意书》、《免责承诺书》。完成接种后,应向受种者提供接种凭证。接种点有义务按照受种者需求提供中英文版接种凭证。

  4、接种后健康管理:受种者完成疫苗接种后,应在接种点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症状后方可离开。要加强对受种者的宣传引导,提醒接种疫苗后14天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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