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黄埔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学位需要哪些条件?
导语 根据《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规定,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等条件的可以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条件详见正文。
统筹安排学位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黄埔区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
1.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方法及时间安排参阅《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相关条文)
2.在黄埔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由广东省社保局转入广州市的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5年、在黄埔区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
备注:
⑴“在黄埔区连续居住满5年”指在黄埔区申报有效居住登记且在黄埔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5年(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⑵“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由广东省社保局转入广州市的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5年”指在广州市依法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5年。
⑶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日。
3.其他符合黄埔区确保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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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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