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2021积分入学优先统筹安排公办学位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根据荔湾区积分入学实施方案规定,截止当年3月31日前在荔湾区连续稳定居住(即购房或租赁)并在荔湾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在荔湾区劳动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的来穗人员(申请初中学位的,其随迁子女须具有荔湾区小学学籍),其适龄子女优先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优先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条件:
截止2021年3月31日前在荔湾区连续稳定居住(即购房或租赁)并在荔湾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在荔湾区劳动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的来穗人员(申请初中学位的,其随迁子女须具有荔湾区小学学籍),其适龄子女优先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温馨提示: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按当年积分入学招生人数、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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