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高校名单

导语 2021年共有10所高校在广东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包括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

  试点院校名单:

  202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0所高校,在广东省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

  招生简章:

  各试点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并依据招生章程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录取办法,明确招生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信息。高校须提前将招生工作方案报广东省招生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招生工作。试点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出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要求或折算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怎么查看招生简章?

  截至2021年3月11日,各校招生简章暂未公布,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高校网站,了解各高校招生录取相关安排。

  也可以下载查看2020年简章作为参考使用(点击下载2020年部分高校招生简章)。

  注意事项: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要求,2021年起,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方能参加高考录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高考成绩】获2023广东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入口/流程、高考分数线、志愿填报入口/指南、一分一段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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