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共有产权住房能不能继承?

导语 根据规定,继承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以继承承购人产权份额作为共有产权住房继续居住使用;在广州市有自有住房或虽无自有住房但选择转让共有产权住房的,应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关于广州共有产权房继承问题解答:

  承购人去世,继承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的,可以提交继承公证文件后重新与代持管理机构签订《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继承承购人产权份额作为共有产权住房继续居住使用。继承人在广州市有自有住房或虽无自有住房但选择转让共有产权住房的,应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怎么办理办理转让手续?

  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流转实行封闭运行。

  满足广州市规定住房限售年限的,承购人可以向代持管理机构提出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的申请,受让人应当具有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资格,代持管理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转让产生的增值收益归承购人享有,转让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差价代持管理机构不予补偿。

  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期间,承购人不得将房屋出租或出借给除本人或配偶的直系亲属之外的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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