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什么资料?

导语 海珠区居民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备齐5份材料,除了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离婚,离婚证亦可)外,还需要准备申请表、女方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海珠区服务证申请材料汇总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材料下载 其他信息
1 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必要
空表
示例样本
/
2 居民身份证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必要
空表
/
3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必要
空表
/
4 女方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必要
纸质材料规格:A4
/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必要
纸质材料规格:A4
空表
验原件,交复印件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非必要

纸质材料规格:A4
空表 若已离婚,请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调解书。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推荐阅读:广州市海珠区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线上+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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