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差别化入户怎么申请

导语 《广州市差别化市外迁入管理办法》正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显示,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就业或创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申办系统全流程网办入户。

  注意:以下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尚未正式实施,意见征求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

  办理方式:

  1、全流程网办

  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网办。

  2、现场核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请人应进行现场核验:

  (一)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目录内的失信人员;

  (二)审核部门对网上上传材料存疑,认为应核验原件的人员;

  (三)审核部门在审核中发现问题的人员。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移动端或电脑端登录申办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用人单位确认,用人单位在申办系统确认提交后由对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提交审核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应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其他用人单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应提交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申办系统对差别化入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及时公示并公布;需补充相关材料的,在申办系统退案并告知申请人需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审核不通过的,在申办系统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示

  广州市差别化入户需进行公示、公布。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将审核通过的差别化入户人员情况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异议投诉。公示无异议可予以公布,涉及国家秘密的可以不予公示公布。

  4、发放入户卡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准予办理入户手续并核发入户信息卡。

  5、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可通过移动端或电脑端在申办系统中查看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申请人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应在规定期间内到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的区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须重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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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内容

  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内迁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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