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0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扶持申报注意事项一览

导语 广州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扶持申报要注意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期为3年,获得扶持资金或政策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等事项。

  【注意事项】

  (一)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期为3年,管理期内享受《中共海珠区委 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中对应人才类型的相关待遇。

  (二)取消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资格的,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同时取消其所享受待遇,并由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告,且不再受理其区创新创业人才评定申报。对已实际获得扶持资金的,保留追回资金的权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的资格和待遇自动终止,其所在企业应及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告知工作变化情况,以便动态调整和管理:

  1、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期内退休、离开海珠区内企业的;

  2、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期内所在企业迁离海珠区的;

  3、其他依法需要终止的情形。

  (四)本通知中涉及的扶持资金和政策奖励与海珠区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获得扶持资金或政策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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