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反餐饮浪费条例鼓励临近保质期食品打折或捐赠

导语 《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于10月28日表决通过,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2020年10月28日,《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鼓励临近保质期食品打折或捐赠

  条例倡导餐饮服务经营者配备点菜师,推行分餐制、公筷制,通过积分、打折、优惠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发展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等经营模式,减少原材料浪费。鼓励单位和个人探索研发减少餐饮浪费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业态,提高粮食和其他食材资源利用率。

  餐厅须有反浪费标识

  《条例》共31条,涵盖反餐饮浪费的诸多方面,并将每年八月第一周设为广州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表示,《条例》分别对机关单位、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及其食堂、家庭个人等设置了反餐饮浪费的行为义务。

  一是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带动引领形成社会文明节约用餐新风尚。二是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宣传标识标牌、不误导诱导过量点餐、不设置最低消费额等义务。三是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反餐饮浪费规章制度,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四是要求个人践行光盘行动,贯彻反餐饮浪费人人有责的理念。五是明确禁止网络直播者通过互联网散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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