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部分纳税人个税预扣预缴方法调整(含案例)

导语 毕业学生等个税预缴负担将减轻!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的人员,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部分纳税人个税预扣预缴方法调整

  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这将进一步减轻毕业学生等年度中间首次入职人员以及实习学生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

  《公告》称,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公告》指出,正在接受全日制学歷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符合本《公告》规定并可按上述条款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証资料或承诺书,并对相关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或承诺书,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需留存备查。

  《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仍可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匯算清缴时申请煺税。

  公告原文和解读: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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