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导语 扩散周知!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自2021年起,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警察荣誉制度和标志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广大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激励全警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通关原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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