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社保费政策?

导语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政策?

  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以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

  按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备注: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是否可以继续申请缓缴社保费?

  答:可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广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广州社保参保/缴费/补缴/转移/变更、参保证明打印的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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