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广州单位申请阶段性停缴公积金办理指南
导语 受疫情影响广州单位申请阶段性停缴公积金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受疫情影响广州单位申请阶段性停缴公积金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受疫情影响,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与职工充分协商后,可申请阶段性停缴住房公积金。
【申请时间】
2020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
【申请期限】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规定,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以在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确定具体停缴时段的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除外),不需要补缴。
单位确有困难,经与职工充分协商后,在2020-2021缴存年度(2020年7月-2021年6月)仍需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的,可一并提交申请材料,一次办理。
【办理流程】
单位提交阶段性停缴申请及相关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为单位办理停缴业务(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4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材料】
1.阶段性停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原件1份,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
2.决议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①未成立工会的单位,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讨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为有效,职工大会决议需经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②已成立工会的单位,除可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外,也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所作出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决议书需加盖工会公章并经工会负责人签名。
3.决议书公示材料
①决议公告(决议需在单位内部公示7天或以上);
②单位内公示的现场照片。(照片应能清晰看到公示内容、能看出公示地点的全景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可以是多张照片);
4.末次汇缴的社会分险种汇总表及社保明细(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公积金系统登记单位经办人为准)。
注:
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的材料和职工投票过程性材料,应当留存备查。
【受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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