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州天河区股权投资人才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2019年度广州天河区股权投资人才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新设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支持

  面向辖区的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其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

  受托管理且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注册登记在天河区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合计规模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受托管理且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注册登记在天河区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实缴出资额合计规模,实际管理资金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受托管理且2019年1月1日前已经在天河区注册登记的股权投资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增资扩股、且增资扩股新增实收资本或新增实际管理资金规模达到上述规定的,参照新设企业给予支持。

  (二)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成员支持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天河辖区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其所有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实际管理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区内投资经理贡献支持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辖区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投资经理推荐辖区创业企业获得其所在企业投资,到位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区外投资经理贡献支持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辖区外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投资经理推荐天河区创业企业获得其所在企业投资,到位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推荐阅读:

   2019年度广州天河区股权投资人才申报指南

小编提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天河人才】可获取2020年广州天河区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指南,以及天河区其他人才政策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